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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认定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1-10-15  浏览次数: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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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及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三)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宿州市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数占车间设备台套数比例不低于50%。

(四)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生产过程实时调度。

(六)物料配送实现自动。

(七)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三、宿州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材料

1,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经信装备〔2017] 181号),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工厂或车间内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提供对应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4,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5.申请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2).

上述就是2021年宿州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认定材料细则了,符合申报条件,有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意向的宿州市企业,小编期待各位来电咨询合作,宿州市可申报补助项目,欢迎随时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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