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第七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2/20  浏览次数:1378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是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孵化器。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重点支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股交中心设立了专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板”。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经研究,现就组织第七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挂牌企业范围

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 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性、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挂牌。2022年已征集的拟挂牌企业优先挂牌。

 

三、挂牌企业名额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挂牌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动员、推荐企业挂牌,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五、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挂牌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后,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 拟挂牌企业自主选择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的推荐机构,推荐机构为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等服务。

3. 省股交中心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六、工作要求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做好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荐工作,于2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附件1:安徽专精特新板第七批企业挂牌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市

挂牌任务数

1

合肥市

30

2

淮北市

3

3

亳州市

5

4

宿州市

5

5

蚌埠市

7

6

阜阳市

10

7

淮南市

5

8

滁州市

14

9

六安市

6

10

马鞍山市

7

11

芜湖市

15

12

宣城市

7

13

铜陵市

5

14

池州市

3

15

安庆市

7

16

黄山市

2

 

合计

130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