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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及奖励

文字:[大][中][小] 2020-11-25  浏览次数:1406

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成功后将由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奖励多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不要错过哦!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条件请看下面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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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认定);无、省、市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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