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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截止!2023年芜湖市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和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3/11/17  浏览次数:531

芜湖市正在组织申报第十四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下面来具体了解芜湖市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和程序,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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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属于我省首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设站。

 

二、芜湖市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在首页“咨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在“博士后”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在系统中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二)属地初审。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负责片区内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对属地内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并于11月22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三)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按照标准条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推荐的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条件优异的单位予以推荐,11月25日前完成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要做好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工作站申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设站单位认真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本地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申报,对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其申报。

(二)严格时间报送。根据市局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属地人社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于11月27日前将《申报表》、《推荐报告》、《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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