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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规升规!2023-24年蚌埠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3/11/15  浏览次数:501

蚌埠市企业入规升规成为规上企业后,部分区县会有奖励资金,下面就来详细了解2023-24年蚌埠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汇总,蚌埠市、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高新区、经开区有想要申报规上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代办。

 

蚌埠市规上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蚌埠市规上企业奖励政策

1、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对首次新增入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奖励,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再给4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3年拨付完成,第1年拨付40%,第2年、第3年分别拨付30%.3年内退库,停止拨付奖励资金。

 

2、规上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

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分3年给予15万元奖励(每年兑现5万元);对未达到规模以上,但纳入省调查平台的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分3年给予10万元奖励(第一年4万元,第二、第三年各3万元).3年内退库,停止拨付奖励资金。

 

3、升规纳统企业培育。对于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2万元补助,分别为第年10万元、第2年6万元、第3年6万元。其中,入规3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龙子湖区规上企业奖励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1、企业入库奖励。当年首次入库的批零住餐法人企业,在市级入库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配套区级奖励。当年首次入库的批零住餐个体商户,在市级入库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大个体商户配套区级奖励。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定区级奖励。区级奖励资金于市级奖励资金下达后次月统一兑现,3年内退库的,停止拨付奖励资金。

 

2、在库企业增加规模奖励。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当年营业额分别达到5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5%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区奖励资金于次年2月前统一兑现。

 

经开区规上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批为“四上企业”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经开区给予1:1的配套奖励。

 

怀远县规上企业奖励政策

1、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统计认定正常经营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

 

2、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经统计认定正常经营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

 

3、加强市场主体建设,对服务业大个体转法人企业并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经核实认定后,在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固镇县规上企业奖励政策

1、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省平台企业,参 照市级奖励标准,县财政按 1:1 配套给予奖励。即首次新增入库 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可获市县奖励共计 24 万元、省平台企业 可获市县奖励共计 16 万元。

 

2、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批零住餐类)、个 体商户,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参照市级奖励 标准,县财政按 1:1 配套给予奖励。即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 商贸企业(批零住餐类)可获市县奖励共计 20 万元、个体商户 可获市县奖励共计 12 万元;入库后个体转为企业的,可获市县 奖励共计 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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