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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区知识产权政策奖励备案申报时间要求和认定补助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3/6/21  浏览次数: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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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鸠江区知识产权政策奖励备案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7月15日

二、备案对象

依据《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鸠政办〔2020〕50号)以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 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中有关知识产权政策奖励内容,根据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对税收归属鸠江区、需要申请知识产权政策奖励的单位,进行2022年度知识产权相关项目备案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申请各补助项目的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附件3中相关表格,并递交相应的资料,详细要求见附件1。

2.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政策项目备案。

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3年)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发展,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和《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鸠政办〔2020〕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如下若干扶持政策:

一、总体要求

以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保障机制,着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策支持

(一)支持发明专利和高价值专利创造。通过PCT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每个获批申请号区财政单独给予2万元资助;当年被认定为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区财政每件奖励1万元(与发明专利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专利导航评议运用。对我区内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的产业联盟、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并获省局批准的,给予实际支出的50%补助、最高补助 15万元;我区内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龙头企业、公益性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体按照《安徽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指南》(皖知中〔2023〕4 号)申报并获批建成安徽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给予实际支出的5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三)支持高校知识产权促进与运用。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遴选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给予实际支出的50%补助、最高补助25万元。

(四)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在我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在我区纳税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对当年代理我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代理我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及以上(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代理我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及以上(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单个代理机构当年最高可享受奖励15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补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本扶持政策适用对象仅为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鸠江区内的个人、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涉嫌非正常申请未及时处理撤回的单位和个人,则依照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获得补助的资格。

(三)对于当年存在非正常流失发明专利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获得补助的资格。

(四)本扶持政策中的有关问题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五)本扶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前的区其他有关政策就同一事项规定与本扶持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扶持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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