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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兑现!芜湖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奖补兑现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3/5/11  浏览次数:1260

芜湖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兑付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兑付类别
    严格按照《2022 年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类别组织兑付,其中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之内。
一、申报条件
1.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信息化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或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的芜湖分公司可申报“支持 5G 基站建设”。
2.本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鼓励企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对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齐,并按省级奖补资金的 20%加计奖励。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其他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3.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以下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2)奖补数字化车间;
(3)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4)吸引企业落地生根;
(5)鼓励企业加快发展。
    二、申报流程、材料、时间
    2022 年度打造“智造名城”政策兑现将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线上平台开展:
    1. 免申即享类:该类政策企业无需提供材料,由市经信局业务科室根据相关文件依据主动拨付奖补资金至企业账户,各县区需于 5 月15 日前提供相关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市局业务科室。(原则上能够免申即享的,均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兑付)
    2. 限时即享类:该类政策需要企业提供基本材料和具体项目申报材料,企业于 5 月 26 日前线上申报,由各县区、各业务科室线上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奖补资金。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申报时间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称号类除外);
4.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
5.2021 年、2022 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 年 12 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附件一
2022年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
政策内容
一、聚焦产业链现代化,壮大产业集群
(一)推动优势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新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2.支持方式
给予集群所在地政府最高 1000 万元奖补,对集群发展促进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
(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获得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高质量发展短板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资金支持获批文件。
3.支持方式
给予国家实际奖补 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万元。
(三)推动强链补链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列入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并通过评估考核的企业。
2.支持方式
给予省级实际奖补 20%的一次性补助。
(四)培育企业领航梯队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首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四当年”企业)。
2022 年当年首次升规且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2022 年当年首次升规且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提供:
①企业 2022 年首次升规证明材料;
②企业 2022 年度纳税申报表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对当年首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四当年”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20 万元奖补;对当年首次升规且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 30 万元奖励。
4.兑现方式
2022 年度首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即申即享;2022年当年首次升规且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限时即享。
(五)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 30 亿元、50 亿元、80 亿元、100 亿元、150 亿元、300 亿元及以上。
(2)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且当年盈利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材料
企业 2020-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80 亿元、100 亿元、150 亿元、300 亿元及以上,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且当 年盈利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3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70 万元、100 万元、12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百亿台阶,增加 50 万元,最高给予 500 万元奖励。
(六)奖补国家和省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经信厅认定的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和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并获得国家、省财政奖补的企业。
2.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成长型小微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
(七)奖补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省级实际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
(八)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按国家、省级实际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
(九)鼓励各类国家、省级知名赛事(活动)在芜举办
1.申报条件
①一个赛事(活动)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为赛事(活动)承办单位(企业、高校、行业协会、联盟组织、产业园区等)。
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办的赛事(活动)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③大赛主题明确、组织严密、程序完整、作品征集面广,参赛作品不少于 500 件,表彰类赛事须获得优秀申办单位。
2.申报材料
①赛事(活动)方案,主要包括活动主要内容、资金预算、费用明细等;
②开展赛事(活动)的证明资料,主要包括活动通知、签到表、影视资料、会议材料、宣传报道及佐证赛事影响力的相关材料。
3.支持方式
补助资金采取赛后补助的方式,承办国家级知名赛事(活动)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补助;承办省级知名赛事(活动)并获得优秀申办单位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申报条件
(1)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含2022 年当年“小升规”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
(2)上述企业有正在实施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投资项目且项目实施地在芜湖市内。
(3)申报项目必须列入市经信局 2022 年度投资项目库,项目承担企业已纳入省企业云平台系统。
(4)申报项目不属于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落后设备投资项目。
(5)符合其它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
(1)2022 年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申请表;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补助项目已购置设备清单;
(5)增值税认证清单和增值专用税发票复印件。其中,购置进口设备的须提供报关单;发票系设备生产厂商或销售供应商提供,其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支持方式
对生产设备投资 200 万元(含)—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奖励;对生产设备投资 1000 万元—2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1%给予奖励;对生产设备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2%给予奖励。按照设备发票购置额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 30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新成果转化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申报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奖补资金的企业。
2.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和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级认定且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研制单位及应用企业,按省实际奖励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研制单位及应用企业,按装备、产品单价(或货值)的 15%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奖补省标准化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新认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2.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奖补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精品安徽”
1.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品牌优势突出,企业具有较强的营业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企业自愿申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招标确定的栏目、时段播出。
2.申报材料
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商标注册证、央视宣传投放服务合同等扫描件。
3.支持方式
入选支持制造强省政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精品安徽”的企业,省级财政奖补全部广告推介费用的 50%,我市再按全部广告推介费用的 30%给予支持。
(五)奖补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统
1.申报条件
(1)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须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评定,奖补申报截止日期前评定有效,在我市批量生产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2)成套智能家电(家居)系统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评定,奖补申报截止日期前评定有效,在我市批量生产,且该成套系统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2.申报材料
(1)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统生产经营有效证明材料;
(2)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评定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同一单位原则上申报产品数不超过 2 个,按产品分别申报。
3.支持方式
对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28219-2018)》和《智能家电系统互联互操作评价技术指南(T/CAS290-2017)》评价认证的智能家居系统,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28219-2018)》评价认证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同一企业的同类、同型号产品只享受一
次奖补,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同一企业的同类、同型号产品已获省级奖补的不重复享受。
(六)奖补服务型制造示范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企业。
2.支持方式
对年度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按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年度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
(七)支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
2.支持方式
 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一)支持 5G 基站建设。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或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
(2)申请给予补贴的 5G 基站为申报时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12月31日新建并开通的采取独立组网模式的基站或共建共享基站。
2.申报材料
(1)国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22 年度 5G 基站建设计划(省级公司批复下达的建设计划红头文件);
(2)年度 5G 基站建设及开通清单(按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江北集中区、经开区、三山经开区 10 个区域提供);
(3)年度建设基站真实性及验收通过承诺书,并提供其中 10%的 5G 基站验收记录。
3.支持方式
对年度投资建设并开通运营 1000 个 5G 基站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给予 150 万元奖励;对年度开通运营 5G 基站超过 1000 个的,每多开通 100 个增加 2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 300 万元。对年度投资建设并开通运营 1000 个 5G 基站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给予 75 万元奖励;对年度开通运营 5G基站超过 1000 个的,每多开通 100 个增加 1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多不超过 150 万元。此项奖励由市本级承担。
(二)支持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获得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奖励(奖补)的企业。(不含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标识解析应用)
2.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按照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支持企业诊断服务
“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 3 万元诊断服务费用补贴”条款,按照《芜湖市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技改全覆盖行动方案》执行。
(四)奖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1.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 2022 年度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并且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企业。
 2.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和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奖励资金的企业,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1.申报条件
(1)企业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且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状态为有效;
(2)企业符合《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培育标准分类导引》中对应类别标准;
(3)项目在芜湖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4)项目能够体现工业互联网要素,以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的数据采集为基础,在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或企业信息系统层面对工业数据进行汇集、集成、分析和应用,能够为企业创造管理和应用价值;
(5)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
(6)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内容应符合《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中涉及的软件系统、软性投入和硬件设备均应与项目内容有实质性响应,不能响应的内容均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①软件系统中,信息管理类(ERP、CRM、SCM、HCM、EAM 等)、研发设计类(CAD、CAE、CAM、PDM、PLM、EDA等)、生产控制类(MES、APS、SCADA、DCS、LIMS、WMS等)、二次开发嵌入式系统软件(围绕企业设备中原有配置的嵌入式软件或嵌入式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实现设备增效或实现设备数据上云的工作量),以及集成应用平台等均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②云服务中,对采用共有云服务和工业云服务开展建设的项目,其从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购买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应用等相关云服务费用可以计入软性投入。按兑现周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产生实际投入为准。
③硬件设备包括:
A.工业传感设备:电流/电压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磁通传感器、粘稠度传感器、流量传感器等;
B.工业网络设备:标识解析数据网关、5G 端计算网关、5G核心网、室内外射频单元、工业级网络交换机等;
C.工业计算设备:边缘视频处理节点、产线智能计算节点、中小标识解析节点、企业/园区户外数据中心等;
D.工业智能产品:伺服电机、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智慧屏、手持终端;
E.智能装备: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数据采集的智能装备(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以上智能装备应当实现运行、点检、检修、故障等日常业务流程智能化管理,作业数据与企业信息化系统或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共享融合应用(如:状态监控、能耗监测、远程运维等场景)。
④以上软件系统、云服务、硬件设备中已申报省市工业互联网、技改政策奖补的,其已享受奖补的投资额不得与本政策重复享受奖补,但可以计入投资总额。如技改(三化、四化改造)奖补、奖补企业登云、企业内外网改造等。
(7)申报项目建设内容需经过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诊断分析论证,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诊断分析报告。
2.申报材料
(1)2022 年度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纯软性投入项目提供县市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
(3)标杆示范培育项目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项目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见附件 7);
(4)硬件设备及软性投入清单(见附件 8);
(5)资金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认证清单、增值专用税发票复印件、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其中,购置进口设备的须提供报关单;
(6)上述发票系设备生产厂商或销售供应商提供,兑现周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8)企业诊断报告及诊断服务机构的资质说明;
(9)专项审计报告(对兑现周期内工业互联网项目投入进行审计,需区分已享受/未享受其他政策奖补部分投入);
(10)项目现场图不少于 5 张。
3.支持方式
标杆示范培育企业诊断报告落地实施,按照企业落地项目的设备投资和软性投资(包括信息系统采购及软件服务等费用)总投资额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 10%奖补;总投资额在 200 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 15%奖补;总投资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 20%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与技改项目不重复享受(不含进项税)。
(六)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上一年度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
2.支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新认定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 300 万元、100 万元支持。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
(七)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
1.申报条件
(1)使用云计算服务商提供的 IaaS、PaaS、SaaS 等服务的工业企业;
(2)云计算服务采购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
(3)企业利用云上的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实现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业务拓展、流程再造、管理优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场景下高效应用。
(4)上一年度云计算服务采购实际年支出费用超过 5000 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企业上云申报书,包括但不限于阐述企业上云背景和上云后生产经营改善情况,总结上云带来的降本增效、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的成效。
(2)申报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云服务商出具的云资源规格确认函及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缴费凭证;
(4)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的合同。
3.支持方式
年服务费在 10 万元(含)以下的,按服务费的 50%给予费用补助;年服务费用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的,10 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按服务费的 50%给予费用补助,10 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服务费的 20%给予费用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八)构建生态服务体系
1.申报条件
(1)2022 年度新引进落户芜湖,注册为独立法人,且 2022年度为芜湖本地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的收入在 200 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可申请服务收入的 10%奖补;2021 年以来引进落户芜湖,且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1 亿元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可申请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奖补。
(2)服务商主营业务范围: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包括:工业物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等)、IOT 系统集成(支持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开发能力的装备制造或改造,以及包括具备传感器、工业控制芯片、控制器、智能网关等核心元器件的智能生产线集成改造)、工业软件及集成(包括信息管
理类、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嵌入式软件、工控系统集成)、工业网络通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信息安全(包括信息安全、工控安全)、工业互联网集成解决方案、技术咨询服务等。
2.申报材料
(1)2022 年度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技术实力、主要产品或服务应用情况、技术人员及服务团队、商业模式及规划等);
(3)主营业务销售明细清单(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
(4)在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
(5)主要专家/技术团队成员履历、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6)典型案例的客户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等);
(7)荣誉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商及服务对象获得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业互联网(云)、工业大数据、智能制造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8)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经营情况及 2022 年度为本地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的收入进行审计);
(9)其他可以证明业绩、能力的材料。
3.支持方式
对在我市落户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服务芜湖本地企业的年度收入在 200 万元(含)以上,按照服务收入的 10%给予奖补,单个服务商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在我市落户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 亿元的,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奖补。

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
(一)吸引企业落地生根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在芜湖新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信用良好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大数据、集成电路、5G 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在芜湖实有人数超过 20 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 万元以上且已开展业务运营。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业务的相关业绩、合同、主要产品等);
(2)固定资产购置清单、购置合同及发票、银行划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支持方式
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0%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二)鼓励企业加快发展
1.申报条件
在芜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态正常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集成电路、5G 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2022 年度实际购置设备及工具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且单台(套)设备及工具购置价值不低于 1 万元。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业务的相关业绩、合同、主要产品等);
(2)2022 年度购置的设备及工具清单、购置合同及发票、银行划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企业需提供与申报奖补有关的全部发票原件扫描件。
3.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1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申报条件
在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态正常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集成电路、5G 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企业 2022 年为增加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而新增贷款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业务的相关业绩、合同、主要产品等);
(2)贷款银行批复文件、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
(3)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还款凭证等;
(4)专项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2022 年度,对企业为扩大研发、生产而新增的贷款,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四)支持软件产业贯标认证
1.申报条件
在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态正常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22 年度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或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2 年度通过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 ISO27001/BS7799 ) 、 IT 服 务 管 理
(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体系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相关业绩等);
(2)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或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 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证书复印件;
(3)评估机构资质及认证合同等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对新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或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20 万元、40 万元和50 万元奖励。对新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 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体系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8 万元奖励。
(五)积极培育优秀企业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入选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
2.支持方式
积极培育优秀企业,丰富产品(服务)供给,对入选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予以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加强推广扩大产业影响
1.申报条件
企业 2022 年度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大数据产品(服务)(首版次软件产品除外)应用于非关联企业研发、生产等环节。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相关业绩等);
(2)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大数据产品(服务)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等环节:查新报告、测试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销售合同及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用户验收报告;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上一年度完税材料。
3.支持方式
鼓励软件、大数据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软件产品、大数据产品(服务),2022 年度内自主开发的产品(服务)实际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等环节的,给予研发企业实际销售费用的 10%资金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奖补一项产品(服务)。

五、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绿色低碳制造
(一)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1.申报条件
2022 年度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
2.支持方式
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鼓励节能诊断绿色技改
按照《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申报条件
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名单的企业,列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技术、装备、产品的企业。
2.支持方式
对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名单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列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技术、装备、产品的企业,给予 3 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不超过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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