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届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5/8  浏览次数:1921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根据《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管理办法》,我区组织开展第一届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管委会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区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3.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5.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近3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5.近3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亏损;

6.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7.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社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各社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区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社区管委会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至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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