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届六安市裕安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3/20  浏览次数:1326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创建,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追求卓越绩效经营模式,加强质量管理,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裕政[2022]55规定,现就申报第五届六安市裕安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裕安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时间

2023220日起至2023430日。

 

二、奖项设置

六安市裕安区政府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区政府质量奖每次授奖不超过3个区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不超过2个,提名奖获奖企业组织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服务3年以上的企业组织:

2.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在推行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质量工作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其经营规模、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在上年度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4.自主品牌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科技含量方面成效显著;

5.具有良好的质量、资信、合同等诚信信誉和社会声誉;

6.3年内无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较大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第五届六安市裕安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

3.自评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申报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申报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申报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第123项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U,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合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电子文档U一份;4项提供书面材料一份单独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书面材料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属地政府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430日,申报组织应于截止日期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裕安区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3.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第四项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至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区政府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本届区政府质量奖评选是《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新修订出台后的首次评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推荐上来

 

2.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主要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严格可靠。

 

地址:齐云路与嵩察岩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区市场监管局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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