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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奖励!第六届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可代理

文字:[大][中][小] 2023/2/20  浏览次数:955

第六届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申报正式开展,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小编整理了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和各区县奖励政策,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泗县、萧县、经开区、高新区有想要申报政府质量奖的,可以咨询小编代理申报。

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各区县奖励

1、萧县: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万元奖励。

 

2、泗县: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县政府给予100万元扶持;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0万元扶持;

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获奖组织30万元、获奖个人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获奖组织人民币20万元、获奖个人5万元奖励;获得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3、灵璧县: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县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县政府给予获奖组织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获奖组织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万元奖励。

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获奖组织人民币20万元、获奖个人5万元奖励;获得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4、砀山县: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万元奖励。

 

二、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或证照;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以上,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宿政发〔2020〕9号)。

 

三、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1.如实填报市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

 

四、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各县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申报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

以上关于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小编为你解答。

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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