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2022年滁州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补合集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文字:[大][中][小] 2022/8/9  浏览次数:1376

今天小编带来2022年滁州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补合集和认定办法。滁州市、南谯区、琅琊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想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滁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滁州市专精特新各区县奖补政策

1、滁州市: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产业基金扶持等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

 

2、南谯区: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具体奖补金额不高于企业当年上缴的税收区级可用财力。

 

3、琅琊区: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产业基金扶持等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选择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我市培育一批全国“单打冠军”和“行业小巨人”。

 

4、凤阳县:对新成功申报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5、来安县:新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4〕162号),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成长性好、经济效益优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制定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属于各地重点培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安徽前十名、或滁州市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行为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专利证明、商誉证明材料等。

五、认定程序

(一)每年组织一次认定,集中受理、集中认定。

(二)企业提出申请后,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四)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其为“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六、政策扶持

(一)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

(二)优先推荐“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

(三)优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四)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五)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七、管理与调度

(一)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将进行复核认定。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取消“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二)建立和完善“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机制,企业应指派专人按月填报运行监测数据。

 

关于滁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滁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