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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高企迁入奖励规则

文字:[大][中][小] 2021-6-23  浏览次数:2594

2021年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外地高企迁入太仓市奖励规则整理编辑,那么如果您对于张家港市高新企业相关奖励补贴资金有申报意向的话,欢迎随时拨打文中电话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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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和高企迁入奖励

(一)高企申报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完成省高企培育库申报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入省库培育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经申报认定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高企认定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四)研发奖励。对当年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当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比例奖励,最高20万元。

(五)引进奖励。从本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符合《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2019〕6号)相关规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由机构引进的,每引进1家奖励5万元。

(六)服务机构奖励。对在市科技局办理备案手续,上年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且认定率在苏州大市平均水平以上的服务机构,服务10家(含)-20家,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服务20家(含)-30家,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服务30家(含)以上,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上述扶持政策我市原有文件已规定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高企迁入规则

对于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地方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属于《工作指引》中规定的“整体迁移”情况,拟提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企业须提供“整体迁移”的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工商变更证明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同时迁入地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须出具书面提请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企业属于《工作指引》中“整体迁移”的情况(加盖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公章)。迁入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办理相关整体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2021年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资金还是比较高的了,那么如果你想要做好该项目的话,你还是需要了解更多太仓市高企相关内容,有想要申报太仓市高企的朋友们,小编期待您的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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