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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戈江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奖补兑现时间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1-4-20  浏览次数:1459

2020年度芜湖市戈江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奖励兑现将要截止:2021年4月30日结束申报!此次项目申报对象。申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广告业)及申报相关流程要求如何呢?
芜湖市戈江区政策申报免费联系18755150066 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报对象
在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地址在芜湖市弋江区的自然人。
二、申报内容
(一)知识产权
1.《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第15条(商标部分)、16条、17条、18条、21条(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部分)、22条(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部分)、25条(托管服务小微企业部分)。
2.《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第58条。
3.《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弋政〔2020〕33 号)(四)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中的第12-17条。
4.《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弋江区(高新区)提升促进发明专利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弋政〔2020〕31号)中第1条、2条。
(二)广告业
5.《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第57条。
三、相关要求
1.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含2019年度暂缓兑付的项目),已申报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项目及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弋江区(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奖补兑现情况说明》(见附件1)。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证书、批文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申请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4.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政策,填写承诺书(见附件3),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不得在市与各县区之间重复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 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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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奖补兑现情况说明——市、区两级兑付
序号 名称及用途  需提供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证书、批文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依据
1 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年费缴纳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2:弋江区(高新区)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明细表;
    2、申请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202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当年缴纳6年年费的缴费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2 本区专利代理机构当年代理本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奖励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2:弋江区(高新区)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明细表;
    2、本
区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本区发明专利于2020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3、在芜湖市弋江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国知局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企业获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企业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奖励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4 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联盟内,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含10件)的前10位企业奖励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3: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专利)联盟企业奖励申请明细表;
    2、联盟成立批复文件、联盟内企业名单及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含10件)的前10位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5 专利运营中心补助、专利运营交易、专利池内授权发明专利年费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2、如申请专利池内发明专利授权年费补助的,还需填报
       
附件2-2:弋江区(高新区)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明细表;
    2、专利运营中心成立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利运营中心用于专利年费及运营经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利运营交易合同、交易款项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利池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的第7年(含)以后的年费缴费证明复印件。
6 商标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4:弋江区(高新区)商标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表;
    2、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
    3、贷款合同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商标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商标评估报告复印件;
    5、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7 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5:弋江区(高新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表;
    2、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贷款合同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5、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8 专利保险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2、保险合同复印件;
    3、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保险费支出凭证、保险费到账凭证及保险费发票等);
    4、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9 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补助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2、保险合同复印件;
    3、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保险费支出凭证、保险费到账凭证及保险费发票等);
    4、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10 托管服务小微企业数达50家、100家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附件2:芜湖市2020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6:弋江区(高新区)专利代理机构托管服务的小微企业明细表;
    2、托管代理合同、为企业提供至少一项托管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弋江区(高新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国知局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11 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奖励     1、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12 地理标志商标及集体、证明商标奖励     1、附件2-1:弋江区知识产权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2-7:弋江区商标补助(奖励)申请明细表;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13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     1、《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2020-2021)年通知》申请表、汇总表(表格见附表 1、 2);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4、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年度完税材料。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
14 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中国 CNAAⅠ、CNAAⅡ广 告企业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奖励     1、《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2020-2021)年通知》申请表、汇总表(表格见附表 1、 2);
    2、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4、认定证书复印件;
    5、在芜完税材料。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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