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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时间及认定流程要求盘点

文字:[大][中][小] 2021-3-18  浏览次数:1117

2021年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开始了,有关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认定流程等信息以下将一一为你盘点。

 

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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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程序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安徽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时间

(一)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相关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于3月25日之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发至指定邮箱。 

效应强的农业农村信息化主体,特别要向市场主体倾斜。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含光盘)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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