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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申报安徽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流程和时间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0-12-5  浏览次数:1277

合肥市申报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时间每年会在下半年展开,一般在11月左右。前不久合肥市经信委就出台了2020年的申报工作,目前申报材料递交已经截止了。这个项目申报成功后是有一定资金奖补的,合肥市每年申报流程如下
实行网上申报,1.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在“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应材料。
2.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将初审合格的在线提交,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
其他流程,非合肥市企业可了解一下:
1、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据本办法负责本地区省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2、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推荐的省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并附被推荐省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推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功能类别(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不超过3类)

1

 

 

2

 

 

3

 

 

4

 

 

5

 

 

 
3、被推荐为省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七)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八)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相关评审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公示一周。
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评审合格的单位授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6、省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安徽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年服务收入80万元以上,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四)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针对安徽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有疑问,或者代理需要请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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