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戈江区开展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10  浏览次数:1604

戈江区根据芜湖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芜湖高新区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

1. 产品属于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中《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产品须区别具体规格型号,但使用功能、性能、产品结构、材料、设计、制造技术等无实质变化的系列产品不得重复认定;

3. 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4. 产品实行单独核算;

5. 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或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标准的,应符合行业和地方标准。无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6.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7. 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15%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3.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 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等。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注册商标等;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合同和相关材料);

5. 产品标准;

6. 企业上一年度和202010月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和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须经当地主管税务局审核盖章);

7.申报企业为规上企业的,须提供202011月在统计直报平台上填报的B204-1表并填有高新技术产值行业代码。

8. 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三、申报认定程序

1.网上注册申报。各申请企业在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形式审查。高新区科技发展部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负责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提交纸质材料。待高新区科技发展部审核通过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打印装订成册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发展部。

4.高新区科技发展部将通过认定的高新产品在高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由高新区科技发展部下达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材料说明

1.和省科研项目的产品,可提供立项证书,已验收和结题的提供验收证书;及省级新产品,可提供新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涉及特殊行业许可的产品,需提交特殊行业许可证明材料;涉及环保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2.反映产品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产品技术领域必须注明第四级目录。

3.《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中财务数据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数据。

五、工作要求

1. 高新技术产品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重要依据,请企业积极申报,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企业申报。

2.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确保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并将申报材料(完整胶装成册2份、企业拟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电子版)于1120日前报送高新区管委会604室。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我单位声明:此次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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