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亳州市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9  浏览次数:1489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要求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的对象须符合《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相关条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的机构,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属地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拟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备案众创空间机构提供的纸质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查,对企业信用核查、并组织实地核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推荐表。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推荐表报送市科技局创新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112120363@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将对系统填报做好指导和审核,对申报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实地核查。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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