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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2020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名额、时间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0-10-26  浏览次数:1288

2020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申报时间即将截止!请所有需要申报的企业注意时间,关于此次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有哪些?详情可以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586,15855199550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推荐3-5家、开发区推荐10家知识产权密集且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将企业名称、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和资金需求量等以表格形式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应用服务处。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对于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优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二)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一般为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对于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区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

优势企业无推荐名额限制。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区市局”),按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进行组织申报工作。

(一)考核内容

1. 各省(区、市)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培育数量(20 分)、经费投入(20分)、政策出台(20分)、培育工作措施 及典型案例推荐情况(20分)、省级企业培育工作及省辖市企 业培育工作情况(20分)等,满分100分。

2. 优势示范企业。为了突出高质量发展,优势示范企业专 利申请数量不再作为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为:对于培育超过三年 (含三年)的优势示范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 分)、典型案例情况(40分),满分150分;对于其他优势示 范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优势示范企业 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 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二) 工作程序

1. 各省(区、市)局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局备案。 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优势示范企业填报考核信息材 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 核结果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备案。考核结果按示范企 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同一 等次内须排序。

2. 各省(区、市)局向局报送考核材料。各省(区、 市)局填报考核信息表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3. 各省(区、市)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各省(区、市) 局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势示范企业中,按照名额推荐先进 个人。从本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中,按照名额推荐先 进个人。

4. 公布考核评优结果。局对各省(区、市)局的培育 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考核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将以一定方式在 系统内公布,同时确定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名额分配

(三) 2019 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1. 先进集体。省级局16个,计划单列市局2个。

2. 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省(区、市)局人员、企业人员 2个序列(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考核及推荐材料

1. 省(区、市)局考核材料。《2019年度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考核表》。

2. 优势示范企业考核材料。《2019年度知识产权示范 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优势示范 企业建设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例材料。

3. 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 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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