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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科技创新券申请条件对象和适用范围

文字:[大][中][小] 2020-9-18  浏览次数:1200

关于蚌埠市五河县企业科技创新券如何申请?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蚌埠市科技创新券?该创新券有何作用?
蚌埠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蚌科券”)是由政府向企业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主要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仪器共享和专家咨询,以及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创新券咨询热线: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
一、蚌科券分为通用券和专用券,申领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通用券发放对象为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专用券发放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
二、通用券用于补助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科技服务。专用券用于企业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发明专利以及向经备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购买特定用途服务。
企业与提供科技服务的单位、个人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和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须做出无恶意高价行为承诺,并提供资质证明、收费标准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备案,经审核后市科技局统一对外发布通过备案的机构名单。

通用券用途:
1.分析测试服务:包括新技术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分析测试服务、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样品测试、新产品检验、产品性能测试等检测认证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2.科技信息服务:包括科技情报服务、仪器共享服务、科技文献服务、科技查新服务。
3.研发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或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委托给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产品或应用目标,有利于企业改善其产品或生产过程,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专用券用途:
1.购买发明专利:企业无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的发明专利,购买与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从购买日起有效期需在10年以上,高补助2万元。获得创新券补助后该发明专利不得再次转让,如转让将追回补助资金,并且三年内不得再申领蚌科券。
企业需按要求提供拟购买发明专利与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相关性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方可用券,同一企业只补助一次。
2.申报材料咨询代理:委托经备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编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等服务活动;
3.财务专项审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所产生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审计等服务。
通用券兑现的金额应不高于企业发生费用的80%,所需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及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专用券按实际使用面额兑现,所需补助资金从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

注意: 通用券不发实体券,专用券面额分为1000元、5000元、1万元、2万元四种,每张券编号唯一,有效期2年,需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兑现,逾期不再兑现。蚌科券仅限于申领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赠送,不重复使用。单个企业可高申领20万元蚌科券,其中专用券5万元。专用券以发生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事实为兑现依据,若申领企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购买发明专利与财务专项审计实际使用专用券按面额给予兑现。若申领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际使用专用券均按面额给予兑现;同时为鼓励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维护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专用券企业结余部分按面额兑现资金奖励给企业,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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