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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项目申报条件:9月14日截止

文字:[大][中][小] 2020-9-2  浏览次数:1473

一、申报条件

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在安徽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安徽省设立相关机构,从事节能环保生产服务、开展推广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

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果,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重点改造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4.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组织申报、审查推荐和宣传引导工作。

2.目录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信厅信息中心。

3.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后导出盖章,上传扫描件;从系统导出后,由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上传扫描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由申报单位在附件中上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4.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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